南京上户口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条件?在拥有江苏省户口的前提下,想要解决家庭中孩子出现同胞关系问题,通过亲子鉴定建立血缘关系,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和手续来完成。
首先,申请者本人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被鉴定人本人亲生父母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终身户口登记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户籍地改变登记证明,若被鉴定人本人有保留家庭结构的时候,需要携带全家户口登记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登记证明;被鉴定人本人和双方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件必须加盖公章。
其次,联系美容和上户口有一定的要求,被鉴定人本人在上户口前提下,被鉴定人本人户口登记日期与其身份证初次签发日期相差不得小于三个月,被鉴定人本人的落户时间不得小于五个月。
再者,南京市把亲子鉴定作为汉族家庭迁入间接登记成员的特殊情况,在申请迁入落户登记的时候,需要持有被鉴定的html的法院依赖结果证明或者民政部门鉴定结论证明将经有关部门经过法定形式鉴定者,经民政部门审定或者确认,方可用于落户申请。
最后,为了符合亲子鉴定的要求,建议针对具体案例,确认详细的上户口和落户要求,向南京市民政局申请亲子鉴定认定,根据认定完善档案,向派出所办理登记,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办理个人户口迁转登记等手续。
总之,认定南京上户口亲子鉴定后,申请者本人须携带节后的证明材料,双方代理人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确保被鉴定人本人在上户口前提下,落戔时间不少于五个月,贯彻南京市对亲子鉴定的要求,最后就可以申请落户登记和个人户口迁转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