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在必要的情况下,对证明某个成年人与某个未成年人之间亲子关系的正式公证书。鉴定公证的规范性要求,是必须前往公证处办理的。 做亲子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被鉴定人和有关申请人的身份证、出生证明、工作单位的证明(如回乡证、户口本、暂住证)。
2、被鉴定关系双方出生医院的病历和出生证明。
3、被鉴定人亲属的姓名特征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4、被鉴定人亲属的核对费用款项。
5、如果出生登记情况需要改正,那么还需提交相关国家规定的法律文件。
6、被鉴定人的护士或医生的证明书。
7、被鉴定人的第一代亲属关系证明。
8、被鉴定人的其他证件,支付费用的凭证等。
另外,在办理亲子鉴定公证时,需要签订协议,并根据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流程和规定步骤进行。一般来说,流程包括:资料核实、亲子鉴定、取得亲子鉴定结果、向公证处出具鉴定结果等步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证处亲子鉴定上,对被公证人的出生日期、性别和姓名若干规定,必须公证处进行验证,认可其真实性。
总的来说,鉴定亲子关系的公证,必须由公证机关或鉴定机构经过亲子鉴定后出具的鉴定结果文档,作为该关系的依据,要保存终身不消失且不变更,免受任何损失,才能确保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