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书面文件呢?在长沙离婚亲子鉴定过程中,书面文件的资料是很重要的,而且也是非常繁杂的。下面就来介绍一下离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书面文件材料。
一、离婚前亲子鉴定需要的材料:
1. 申请离婚的双方的身份证明;
2. 双方的结婚证书,双方的结婚前的照片等;
3. 双方的婚姻变动服务凭据及其他证明材料;
4. 境外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
5. 关于双方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二、离婚申请亲子鉴定需要的材料:
1. 申请具体材料:
申请离婚亲子鉴定的服务申请书、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2. 离婚判决书:
有关亲子关系的离婚判决书;
3. 其他必要的材料:
双方的出生公证书、结婚证及结婚前的照片、关于双方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4. 个人鉴定材料:
参加亲子鉴定的亲属即申请人及亲属关系检验对象(如:父母、子女),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以及婚姻变动时正确的身份登记材料等;
5.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被诉人提供与亲子关系有关的证据材料。
总的来说,在进行长沙离婚亲子鉴定的过程中,书面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双方都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准备好上述材料,及时交纳,以便及时完成离婚亲子鉴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