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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生证明亲子鉴定都需要哪些证明

长春出生证明亲子鉴定都需要哪些证明?办理出生证明要亲子鉴定吗?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关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如果要办理出生证明,必须要求双亲对申请者的亲子关系进行认定。也就是说,办理出生证明必须先进行亲子鉴定才行。

长春出生证明亲子鉴定都需要哪些证明

那么亲子鉴定做好了,要办出生证明还需要哪些证件呢?首先,双方亲属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婚姻证明是结婚证,准备好结婚证之后还需要准备儿童的孕产前检查报告、出生医学证明书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疾病诊断书,所有这些证件要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

此外,亲子鉴定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还包括亲子鉴定仪器检测报告,这个报告是亲子鉴定中心出具的,双方亲属不需要自行准备。亲子鉴定报告必须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的亲子鉴定机构出具,其结果需要由公安部门政法鉴定机构审核。

由此可见,亲子鉴定是办理出生证明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取得了准确的亲子关系认定结果之后,双方亲属才能向办证机关申请办理出生证明。准备好了亲子鉴定报告后,双方亲属还需要准备好孕产前检查报告、出生医学证明书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疾病诊断书。只有这么做,才能最终获得长春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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