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遗产继承亲子鉴定需要哪些书面文件?准备继承遗产的家庭应当尽快办理亲子鉴定,以便拿到完整的亲子鉴定驳证,根据遗产继承的相关法规,为了防止他人混淆真伪,以及防止违反遗产继承相关的法律条文,所以亲子鉴定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首先,亲子鉴定需要准备的书面文件有:1. 拟要继承遗产者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公民身份证。2. 已去世者身份证明:比如出具法院拟继承遗产对象已去世的判决书或者死亡证,或者受益人本人出具的老年证、伤残补助证等,证明原拟继承遗产者已经去世。3. 护照:假若拟继承遗产者本人与已去世者有背亲或远亲关系,需要提供护照以帮助确定家庭关系。4. 家谱:办理遗产继承亲子鉴定的时候,拟继承遗产者家谱需要对应去世者的死亡证或离婚证,以及亲友出具的家谱,有助于拟继承遗产者证明自己与去世者的家庭关系。
此外,为了更加有效地办理亲子鉴定,拟继承遗产者还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示:1. 拟要继承遗产者的《遗产房产证》;2. 与去世者有关的护理医疗费用票据或医疗保险卡;3. 去世者的《遗嘱》;4. 去世者的《户口本》等。
根据《遗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使用亲子关系鉴定来继承遗产,但是要求遗产继承人家庭关系证明必须完整。因此,只有准备好了上述所需的书面证件,才可以办理遗产继承亲子鉴定。一般来说,可以在公安系统落户地社保局办理遗产继承亲子关系证明,这样才能继承遗产。如果需要办理继承财产,建议家长到医院办理亲子鉴定服务。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不需要做亲子鉴定,但是如果出现争议性遗产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查证。
总的来说,准备继承长春遗产者需要准备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护照、家谱、遗产证、护理医疗费用票据和遗嘱等书面证件,从而能够有效的办理遗产继承亲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