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亲子鉴定是指由公安局出具证明材料,根据儿童或成人本人和他/她亲生父母的遗传特征相符程度,来证明是否与他/她亲生的父母的亲子关系的法律文件。为了获得有关证明,做亲子鉴定所需的手续和材料有:
一、申请人本人:
1、本人清晰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2、亲属关系表(法院出具);
3、本人体检报告;
二、申请人亲属:
1、高清晰度或有效期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书面证明;
三、有关户籍材料:
1、 本人的出生证、户口册复印件;
2、父母的出生证明等户口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三、鉴定要求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公安局或医院申请办理亲子鉴定手续;
2、填写公安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书;
3、社保单位统一提供的缴纳费用凭证;
4、经公安部门签字确认的鉴定检材申请书;
5、任何可以证明申请者、当事人及他/她亲生父亲母亲三类人之间真实亲缘关系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公安局亲子鉴定需要的手续和材料,办理亲子鉴定流程如下:
1、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表(法院出具)、本人体检报告等材料前往公安局办理。
2、其次,申请人需要准备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书面证明、户籍材料及鉴定要求材料,如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亲子鉴定手续、填写公安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书。
3、最后,经公安机关签发认定函后即可获得亲子鉴定结论。
总结而言,做亲子鉴定需要提供以上手续和材料,经公安机关签发认定函后即可获得亲子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