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证明亲子关系的重要手段,公安部门的亲子鉴定服务的需求不断地增加,因此,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是做完这一项重要服务的必要步骤。
首先,公安部门的亲子鉴定手续需要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本人身份证和被鉴定人身份证等。此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文件,比如结婚证或者同居夫妻公证书等,以及父子或母子关系认定证明文件,如生育证明等。
其次,亲子鉴定手续还需提供双方家长的证明材料,包括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等,以便公安局审核。
此外,公安局做亲子鉴定还需提供有关个人的文化素质和行为表现的证明,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资格证件、就业证明等。此外,还可以提供同一住所或同一学校的档案证明,以证明两者生活在同一地方久远、并拥有来自外界的良好口碑。
最后,如果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就亲子关系进行鉴定的证明,还需提供有关证据和材料,如家庭关系的婚姻证明材料,年龄范围内的错综照片(一份),以及有效的照片证件,如本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公安部门签发的亲子鉴定证明文书(一份)等。
总而言之,长春公安亲子鉴定所需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被鉴定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文件、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证件、就业证明等。此外,如果需要由公安机关就亲子关系进行确认,还需要提供更多相关材料,如婚姻证明文件、错综照片和有效的照片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