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亲子鉴定

贵阳离婚亲子鉴定有哪些法律法规

贵阳离婚亲子鉴定涉及到法律法规要求,了解这些要求是为了能够妥善处理离婚问题,避免因鉴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而造成的伤害。贵阳离婚亲子鉴定的法律法规要求是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明确,凡有关继承、血缘关系问题,需要做出判断和定论,可以通过做亲子鉴定凭实据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或者离婚时要求做亲子鉴定,可以一致同意提起民事诉讼,提出民事诉讼申请。

贵阳离婚亲子鉴定有哪些法律法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亲子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做亲子鉴定的离婚家庭,由民事诉讼法管辖的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实施亲子鉴定。

离婚后,双方家庭可以申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夫妻双方分居后的孩子进行亲子鉴定,以明确血缘亲属关系。离婚有权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是不是强制要求,一旦申请提起民事诉讼,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规定实施亲子鉴定。离婚要求做亲子鉴定是合法的,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离婚后,依法进行亲子鉴定属于合理行为,对于一些发生疑义的情况能够从客观上从法律角度判断是算犯法的,一般情况下不算犯法。

离婚好不好做亲子鉴定,并不是一个把双方置于不平等地位的问题,而是为特定认定和判断提供准确有效的证据,因此在必要时做亲子鉴定也是有必要的。

总之,想要在贵阳离婚后,要求做亲子鉴定,应当遵守贵阳离婚亲子鉴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亲子鉴定管理办法》,其中要求亲子鉴定的离婚家庭,由民事诉讼法管辖的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并由申请人承担费用,但是做鉴定时并不会把双方置于不平等的地位。

    猜你喜欢

    评论列表(0 条评论)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