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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怀孕期间亲子鉴定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长春的孕妈妈们都很担心,要做怀孕亲子鉴定,到底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资料才行呢?亲子鉴定完毕之后,又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怀孕多久才能做亲子鉴定,又需要什么资料呢?

首先,怀孕亲子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样本呢?首先,怀孕亲子鉴定的样本材料要求是孕妈妈的尿液或血液样本,还有父亲的性鉴定样本,通常可收集父亲的血液样本或唾液样本。在孕期亲子鉴定时,孕妈妈还需要提供其医疗机构的检查报告,包括B超报告、诊断报告、孕前指标报告。

长春怀孕期间亲子鉴定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其次,亲子鉴定完毕后,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在吉林省,怀孕期间进行亲子鉴定后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怀孕期间进行的亲子鉴定是有绝对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的,所以,进行亲子鉴定后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了。

再次,怀孕多久才能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资料?一般来说,自怀孕20周就可以提供以上提到的样本和资料,进行亲子鉴定。

最后,孕期亲子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样本?孕期怀孕亲子鉴定是指在孕妈妈怀孕30周以内进行的,需要提供孕妈妈的尿液和血液样本,还有父亲的性鉴定样本。此外,还需要提供B超报告、诊断报告,以及孕前检查报告。

总而言之,想要做怀孕亲子鉴定,孕妈妈还是需要提供尿液、血液,以及父亲的性鉴定样本,还需要提供孕期检查报告和孕前检查报告。而且,从怀孕20周就可以开始进行收集这些资料,以便早日完成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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